太冒险了,-体面男人-会离开恋爱市场,留下问题男人……不同意性交罪引起的讽刺现象

太冒险了,”体面男人”会离开恋爱市场,留下问题男人……不同意性交罪引起的讽刺现象

※图为示意图■“不同意性交罪”的危险最近,“不同意性交罪”的话题在SNS上也很活跃。

其原因大概是,媒体相继报道了因“不同意性交罪”的嫌疑而被逮捕的事件。 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了一些事件,但其嫌疑人中有的人否认有过性交,有的人供述说“已经同意”。

实际上,直到这个罪状的事件在社会上显现出来,才发现这个法律所具有的“危险”的人看起来也在增加。

为了慎重起见,我想说一下,并不是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同意性交罪”的事件都是虚假和冤案。 但与此不同,一般而言,“不同意性交罪”也不得不说有制度上和运用上的缺陷吧。

比方说,两个都已经成年的亲密男女见面是为了玩耍,在见面的过程中,如果是在同意酒店(非一般住宿目的的酒店)的情况下住下的话,即使在外形上认为对方“同意”,但从一般常识来看,这种认识也是一个很大的飞跃。 至于他们进入酒店后所达成的同意“本意”到什么程度,之后再由别人来准确地评判其心情,在原理上是不可能的。

■要证实“已经同意”是极其困难的,所以在现状的不同意性交罪的运用中,事实上应该已经达成了同意(主要是女性)的人,如果说“那不是同意”,就会事后追溯性地制造“罪” 反过来说,以反驳主张没有同意的女性的申诉的形式证明“有同意”(既然不同意性交罪本身依据了当事人的心情和状态)不得不说是极其困难的。

对不同意性交罪在SNS上的意见进行了观测,有“如果不愿意的话,一开始就拒绝就好了”和“既然如此,就只有取得性同意书了”等意见。 其中有“要进入酒店就说‘你同意今后涉及性行为吗? 也有新颖的意见认为:“只要建立一个只有两者按下‘最终意思确认’按钮才能开锁的系统就可以了。”

■“当时的心情”在事后可能会发生变化,看起来是个很有意思的想法。 实际上,像“具有通过某种系统确认双方性同意的‘证人机构’功能的住宿设施”这样的运营商迟早会出现。 例如便利店收银台上的香烟销售时的未成年确认按钮,使用的男女都回答说:“你同意在这个房间里发生性行为吗? 如果不按下“”按钮,房间就不会开锁。 如果可能的话,男女各自准备按钮,如果不同时按下的话最好是无效的。

然而,这样的“以酒店为模拟证人的性同意相互确认系统”也不是万全的对策。 毕竟那也是因为,如果向警察作证“当时很害怕,所以不得不同意……”的话,完全有可能被推翻。 更不用说在来酒店之前在餐饮店喝了酒了。 因为如果喝了酒,就容易被评价为“当时没有正确的判断能力”。

无论如何,在涉及到性行为的当时,可能是“同意”,但之后由于某些理由,两者的关系发生了矛盾或破裂时,对于专门接受男方进行性接触的女性,他说:“那个时候的那个,仔细想想就知道了。 被迫同意了。”(并不是想陷害他或者想报复他),真的会在事后改变对“当时的心情”的评价。

■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具有“可能被强奸”的性质,对女性来说非常令人扫兴——例如,一名涉及到行为的男性后来发现自己是背负了高额债务的无业人员,自己对对方来说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交往对象,而是被劈腿的第n个女人

对于这种情况,女性方面表示“只要认真取得同意就可以了”、“因为和没有信赖关系的对象突然发生性行为,所以会变成这样”等等,但现在的争论点在于其“同意”和“信赖关系”之后被推翻的风险。 如果从制度上完全解决这一点,就不是“积累诚信关系”的抽象努力,而是婚前协议完全违法化(≈缔结婚姻关系视为唯一绝对的性同意,我们认为婚姻关系下的一切性行为原则上都是在同意下进行的

■在男女之间的性关系中实施刑事责任是“不同意性交罪”,这种行为曾有15年的“被举报的风险”,难以避免“可能会被强奸”的性质,这对于现代的男性来说,是一种避免与女性发生关系的强制行为。

因为对于现代社会的男性来说,接近女性并与之发生性关系,在今后的15年(时效)内,与该女性作为“强奸犯”被警察通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为了得到性这短暂的快乐,从那天开始的15年间,在自己家有一天突然来了警察,说“当时女性提出了你和女性进行的性行为,女方没有同意”,可能会被铐起来,这样的风险经常存在。 因此,出现一定数量的人认为“不与女性扯上关系,不与女性做爱”更“cospa好”,并不是很自然。

■“认真的人”越会退出恋爱市场,令人遗憾的是,女性非常想恋爱结婚的、在社会经济上和人格上都很优秀的“认真的人”越会深刻地估计到这种社会风险而退出恋爱市场。 这反过来又起到了在自由恋爱市场上只剩下那些没有这种伦理观和风险意识的类型的男性,也就是所谓的“可怕的人”的效果。

由于全社会“性同意”意识的提高,越是诚实的人离女性越远,越是认为“性同意什么的都无所谓”的人,其结果往往会留在市场上,只能说是太讽刺了。

不用说,在这个国家男女交往主要以男性方面的方式为起点。 当然也有例外,但普遍的做法是男方进行处理,女方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处理。 虽然不是没有从女性方面进行研究,男性方面选择该怎么办的情况,但也不是多数派。

当然,即便是女性,也总会对那些还算有好感的男性,给他一些对自己有好感的“铺垫”。 但这只是一个铺垫,在承担最终决策和结果责任的阶段——也就是“告白”这一礼仪的作用——中,男性还是容易起主导作用。 男性率先承担这种“沉重”的动作,在这个国家一直被认为是“男子气概”的一部分。

■“接近女性”的风险太大了,但以“女性等待的一方,男性接近的一方”的形式稳定下来的男女性关系的均衡,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伦理观产生了正面的抵触。

“不能让女性产生不愉快的感觉”这一不成文的伦理密码越来越尖锐,男性用性方式让女性产生不愉快,不仅是不愉快,有时也会被指责为某种骚扰。

即使当时这种做法被善意地接受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但后来关系恶化的时候,也会像之前说的那样,事后评价被推翻180度,比如“现在想想就不舒服,是性加害”。

对于现代的年轻男性来说,即使有在意的女性,通过接近那个女性,自己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与女性成为好朋友的可能性”和“产生社会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将两者放在天平上的时候,对于后者的担心就变得沉重了

■女性贯彻“等待”,男性“及腰”,曾经也有过被称为“草食男子(草食化)”的时期,但现在更为严重。 因为男性已经不要说肉了,就连草都插不上手,可以说正在成为“绝食男性”。 我真心想吃草,当然也想吃肉,但是吃肉的“不忙”和“风险”太高了,实在忍不住了。

女性不愿意承担决策成本,坚持“等待”,男性被恋爱和性交中内置的加害性和法律风险吓得“挺过来”——男女双方都讨厌缩短彼此距离所带来的“重量”和“代价”,男女双方都不愿意。 这样,现在的年轻男女关系从“均衡”到“胶着”,其状况从整体上以“年轻人脱离恋爱”的形式显现在社会上。

■要打破这种胶着状态,要打破女性只能工作的男性一方因伦理上的犹豫而无法工作的现状,只有“女性拥有主导权,主动主动地去争取”吧。

实际上,即便现在的男性还不能从女性开始“嗨”,但只要缩短彼此距离的第一步,只要女性一方领先,进行“制造契机”,之后就能比较安心地对合作关系的形成表现出积极的态度,这样的空间已经足够了。 因为从女性方面来看,通过展现出不怕“男性性途径带来的危害性”的态度,男性会觉得“如果是这个人的话,即使距离我们很近,也很少担心会被当成“加害”或“骚扰”。

对男性来说,别说恋爱、结婚,就连和女性有接触点的风险都太高了,“不至于到那种程度吧”的流行气氛正在扩大。 每当新闻机构报道“因不同意性交被捕”的消息时,男性都会发抖,比起和女性去情侣酒店,男性之间在烧烤、推VTuber上花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恋爱脱离的背景是“男女互不信任”,让男方承担男女关系的主导作用——决策成本和结果责任的风险——不仅如此,以失败告终的性关系只能凭女性的心情,成为社会、民事、刑事报复的依据,甚至夫妻关系破裂(注: 2006年5月25日) 当时男方几乎得不到孩子的监护权,这种对男性来说太不利的平衡在社会上的男性们中广为人知。 不同意性交罪对男性来说,成了强化“与女性相关=风险”世界观的推波助澜。

即使不是说一直以来男性的“主导地位”都应该由女性来做,但拥有能缓解恋爱和结婚所具有的风险和坏处的妥协态度,也能带来女性的幸福吧。

近来在妙龄男女中蔓延的“脱离恋爱”,其根源在于“男女互不信任”。 这种互不信任加速了男性规避风险的意向,“男性再次获得女性的信任,重返恋爱市场”,无论他们怎么等待,这种可能性都是极其可疑的。

这个国家的出生是以婚姻为前提的。 婚姻是以恋爱为前提的。 既然如此,与恋爱和性关系相关的风险增高问题,在某些方面完全是个人问题,但同时也是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所有人所无法解决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每个人都有必要思考,是否真的要创造一个“认真”“很难”地处理男女关系的未来。

————-一边作为御田寺圭文笔家广播个人公司职员工作,一边以“Terakai”“白馒头”的名义以网络为中心,就以家庭、劳动、人际关系等为首的广泛的社会问题进行言论活动 向“SYNODOS”等投稿。 2018年11月发行了第一部总结在“note”上连载的著作《矛盾社会序说》。 在他的近着中写道:“为了不被杀死”(大和书房)。 “白馒头note”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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