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乔”的大日本除虫菊起诉接地制药,围绕蚊香产品的专利问题
放大照片
拥有“金乔”品牌的大日本除虫菊酯于3月4日宣布,以接地制药为对手提起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 大日本除虫菊酯在蚊类防治用气溶胶发明方面拥有的专利权(专利第7026270号),被认为是接地制药的“尽量无雾喷雾型”等侵害,要求停止制造和销售等。 要求停止的是“120天的无光泽喷雾型”“200天的无光泽长喷雾型”等。 该专利权是发现“蚊子停留在墙面等的时间比飞行的时间长”的习性,通过调整“蚊子类防治用气溶胶”的喷射力和喷射容量等使其附着在室内空间的露出部,对蚊子起到防治效果的“蚊子类防治用气溶胶” 据说是大日本除虫菊的“没有蚊子的喷雾系列”的基本专利。
这里有个小tips~1296334825 备注:汇汇圈!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29633482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x002.com/15783.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x002.com/15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