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被观众看到会胃溃疡……为什么我们要比人性化的大型类人猿更体恤狗和猫呢

猩猩被观众看到会胃溃疡……为什么我们要比人性化的大型类人猿更体恤狗和猫呢

※图为示意图※本文是对村松聪《超越传统伦理学相对主义和普遍主义》(角川新书)的一部分进行的重新编辑。

黑猩猩能熟练使用道具的程度,在谈到动物智能时,也会提到鲸鱼和海豚等,但主要对象是大型类人猿( great apes )。 大型类人猿是指黑猩猩、大猩猩、猩猩和倭黑猩猩。 这4种猴子具有极高的智能,很多动物研究者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发现并报告说,其智能可以和大约23岁的人媲美。

动物研究者、心理学专家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尝试着测量动物的智能,其中,工具的使用、语言理解、镜子里的自己的经验作为测量智能的基准发挥着重要的测试材料。 可以说智能就像石蕊试纸一样吧。

简单地记述一下动物智力测试的成果吧。

首先,工具的使用。 20世纪60年代,喜欢动物的英国人古多尔前往非洲、坦桑尼亚的贡贝森林,几乎是单身,与一群野生黑猩猩的人类首次接触和观察成功。

她随后几十年对黑猩猩的观察带来了许多划时代的见解,其中之一就是工具的使用。 野生黑猩猩为了吃窝里的白蚁,使用去除了叶子的树枝。 由此,证明了黑猩猩工具的使用。

古多尔的加工和使用能力不仅是人类的能力,在他报告之前,黑猩猩也曾使用椅子等工具在高处获取食物,但人们只是使用了当时的物品,就认为这与人类加工和使用物品的工具不同。 正因为如此,这个报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黑猩猩和人类一样,会改变事物,进行加工制造工具。 顺便说一下,这个报告是决定以加工过的工具的使用为人类特异性计数的哲学人学衰落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关于语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从使用图画文字的对话,到教大猩猩和黑猩猩手语的实验都进行了尝试。 虽然大猩猩和黑猩猩在声带的结构上不能发出与人类相同的声音,但从不能发出声音的事实来看,无法判断有无语言理解。 于是,我教了手语。

但是,即使乍一看好像使用了图画文字,人们也反复怀疑黑猩猩的行为是否只是模仿,或者只是刺激和反应的关系。 手语的情况也没能消除黑猩猩只是模仿手语上的信号的批评。

■被观众盯着看就会胃溃疡的猩猩研究,在对大型类人猿智力高低的惊讶、赞赏、怀疑和批判之间像钟摆一样摇摆着,即使在专家之间,语言理解似乎也没有决出胜负。

在镜子的经验中,能否将镜子里的自己的身影作为自己来把握,焦点在于自我认识。 动物遇到镜子时,最初通常会在自己的镜像中看到其他动物。 而且,虽然会警戒、威吓,但是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就会失去兴趣。 但是,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的反应不同。 凝视镜像,像检查自己牙齿一样触摸的动作,展现出确认自己脸上的红色的动作。

暗示自己认识的,不仅仅是镜像经验。 例如,动物园里的猩猩,在观众的围观下,有时好像会得胃溃疡。 为了安全起见,动物会警惕其他生物的感知,但一旦发现没有危险,通常就不再感兴趣。 既不是伙伴,也不是被吃掉的对象,也不是捕食者,也不是威胁领地的同类的存在不成为注意的对象。 就像没有一样。

熊猫对熊猫笼子前的观众不感兴趣。 然而,猩猩眼神中却感到了压力。

■拥有自我意识的大型类人猿有生存权吗? 就像人无法忍受持续暴露在视线中一样,自己被看到的事实似乎会成为压力。 这么一问,奇怪地对猩猩产生亲近感的只有我吧。 猩猩可能和人类一样,意识到自己。

镜子和眼神的重压现象暗示着,有理解自己的可能性,有自我意识的可能性。 顺便说一下,为了避免被凝视的压力,猩猩等大型类人猿现在在很多动物园的玻璃笼子里,并不直接暴露在观众的视线之下。

大型类人猿是否理解语言并意识到自己,目前还不清楚。 关于其智力程度,既有令人吃惊的事实,也有唤起怀疑的实验结果。 如上所述,虽然不能断定专家之间有共同见解,但动物权利论者认为具有高度的智力和自我意识。

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与以疼痛为问题的第二维度不同的主题、生存权问题。 在这里确认一下批判动物杀生的著名歌手的论点吧。 歌手提出了两个论点,一个是偏好功利主义,另一个是图利拥有生存权的自我意识要件论。

■作为选择( preference )的总和,考虑到最大多数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的现代版本被称为选择功利主义,该选择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堕胎的胎儿是人。 偏好是指本人在考虑自身利益和不利的基础上进行偏好选择。 当然,如果剥夺了选择继续生活的人的生命,那就是不正当的。

另一个争论是美国哲学家图利对生存权的讨论,对歌手来说,这是批判杀生动物的决定性依据。

图利在引起广泛反响的论文《堕胎和杀新生儿》中发表了生存权的讨论。 从标题中可以看出,原本不是动物,而是人工流产时胎儿的处理是主题。

关于胎儿生存权的讨论背景,想先说明一下。

直到20世纪60年代,关于堕胎对象的胎儿是人还是还不是人,一直在进行争论。 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胎儿在发育的很早的时候,就发现具备了作为人的器官。 同时这在美国带来了棘手的法律问题。

因为合众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人( person )在没有正当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都不得剥夺生命、自由、财产,所以如果胎儿是人,堕胎就违反了宪法。

■类人猿不承认幼儿的生存权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图利主张,别说胎儿,就连新生儿,即使是生物学上的人,也还不是有生存权的人。 图利对生存权的讨论,将在生命伦理中引发一系列围绕个人论的讨论。

歌手活用了图利的讨论。

图利和辛格认为生存权与自我意识密切相关。 如果大型类人猿有自我意识的话,他们有生存的权利。 这就是动物权利论的中心讨论。 讨论的结构如下。

生存权在于想活着的生物。 想活下去的欲望,就等于想要自己在未来的生存。 自己未来生存的欲望,是通过意识到自己而产生的。 因此,具有自我理解、自我意识的人有生存权。 这就是被称为自我意识要件的论点。

如果大型类人猿有自我意识的话,他们就会产生生存权。 从不能被认为具有自我意识的新生儿到2岁左右的幼儿也承认了生存权,所以必须向更有自我意识的大型类人猿承认生存权。 新生儿有生存权,大型类人猿没有生存权,这是根据是人还是不是人,根据生物种类的区别来筛选的。

这除了种族歧视以外什么都不是。 这就是关于动物权利论生存权的讨论,是歌手有名的种族歧视批判。

■不能造成痛苦,但允许夺去生命吗? 试着将生存权讨论的特征与第二维主题的疼痛讨论进行比较吧。

首先,两者都是基于能力正当化的。 疼痛的问题是针对具有感受疼痛能力的生物。 同样,生存权发生在拥有渴望自己生存能力的生物身上。 因此,允许杀生不具有生存权的动物,但如果同一动物感到疼痛,则不得造成疼痛。

虽然不能给人带来痛苦,但听说夺走生命是被认可的,可能会引起奇怪的影响。 但是,比想象中更呼应现实,应对着我们的感性。 希望大家回顾一下人类是如何对待牛和猪的。

我们杀牛和猪来食用。 话虽如此,但并不是说反正是会被杀的,就可以给牛和猪带来痛苦,对猪撒娇。 有时,比夺取生命更让人痛苦的行为,我们感到更糟糕。

■可以剥夺生命的动物,可以划分不被允许的动物,但是即使这样承认痛苦和杀生的重量,读者也一定会对基于自我意识的生存权的讨论产生很大的疑问。 不仅是大型类人猿,动物也不想生存吗?

即使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鸡、牛、猪等也有吃、喝等生存所必需的欲望,如果生存面临危险的话就会逃跑。 动物考虑到未来的利益和不利——也许应该说是感知——避免危险,等待猎物。 要指出不选择继续生存下去的生物反而很困难吧。

带着这个疑问,回顾歌手的两个标准,在生命的处理上产生了歌手没有明示但应该加以区别的不同结论。

首先,以偏好功利主义的标准来看,生命的重要性是程度问题。 偏好功利主义判断剥夺具有自我意识的人的生命比夺取人以外的生命更糟糕。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将来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样的人生,对将来的设计,对未来的展望在偏好中占很大的比重,而杀害则会切断所有的偏好。

歌手根据喜好内容的大小、重量、比重,来判断是否杀生,切断对未来的喜好集合。

也就是说,剥夺生命的不正当程度根据偏好的程度而变化。

■「101只狗狗”和一个库尔埃拉的生命,如果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考虑,没有必要把一个人和一只狗进行比较。 考虑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就可以了。 在偏好的程度、重量上,可以比较因“101只狗狗”的101只达美西亚的死而断绝的偏好,和断绝想从达美西亚制作毛皮的库尔埃拉一个人的偏好的总和的杀人,哪个更重。

没有人能衡量一条狗的生命,但如果从偏好的程度来衡量生命,人类的生命也只不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尊重。

以偏好功利主义的标准来看,无论是人还是其他动物,生命的重量都是可以比较考虑的程度问题。 在基于自我意识的生存权讨论中,情况不同。

没有自我意识的动物生存的欲望,是作为有机体的、作为生物的生存的欲望。 即使说是同样的生存需求,但作为生物的需求与“自己想活下去”的生存需求不同,并不是在生存权上成为问题的水平的生存。 因为以生存权为焦点的生,是单纯的有机体、单纯的生物生存以上的东西、心理持续的自我生存、“我”的生存。

■想要生存的“欲望”很难定义,例如,假设疯狂科学家对“我”的大脑进行了重新编程,灌输了与至今为止的记忆不同的记忆、信念、性格。 于是,已经存在于那里的有机体,作为有机体,作为生物,和以前一样,但不是同一个“我”、自己。 那已经意味着我作为人( person )的应有状态的消失,作为个人的死亡。

不仅是大型类人猿,无论是狗还是猫,动物都不希望生存吗? 指出对于基于自我意识的生存权的讨论,会产生疑问吧。 怀疑的背景是谈论生存的欲望时产生的意义的模糊性。

本来,生存的欲望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狗和猫想要生存的话,同样也可以解释为树也是抱着生存的“欲望”向着太阳生长的。

“欲求”是一个广阔而模糊的概念。

图利将有机体水平的生存欲望与具有心理持续性的、具有个人记忆和历史的自我水平的生存欲望分开。 生物可以设想的是,作为生物,作为有机体的生存欲望。 另一方面,我们说“我想活下去”的生存,是保持着过去的心理持续,停留在同一个地方的具有自我、自我同一性的生存,其生存的欲望是以自我意识为前提的。

生存权的讨论,为消除生存欲望所意味着的内容的模糊性,明确区别做出了贡献。 这一点可以被认为是从图利开始的帕森论的重要功绩吧。

■狗和猫的生命价值无法用“生存权”来表达,人类不能只满足于作为有机体的生命的持续。 这是对重要的人类生活的指摘,也是我们即使不伴随痛苦也害怕痴呆症等的理由吧。 虽然毫不含糊地承认这一点,但那是对人的生命的分析,是与动物无关的故事。

村松聪《超越联系的伦理学相对主义和普遍主义》(角川新书)关于生存权的讨论,将具有心理持续的生存和基于其欲望的权利论适用于动物,对具有自我意识的动物承认生存权,认为没有自我意识的动物生存的价值较低,从而产生两个分化。

为什么人类不能满足的生,在动物中也同样生的价值低呢? 为什么有必要根据生存权来考虑动物生命的伦理对待呢? 并没有给出其根据。 动物的生存及其价值,不应该从其自身,即在动物的生活和生态系统中来定位吗?

即使狗和猫没有人类那样的自我意识,也实现了独特的生活。 因为动物权利论提出了生存权,所以,动物权利论堵塞了理解动物自身存在方式的开放谦虚态度。

■将动物拟人化,融入人类社会生存理解的歌手不想探索以上的问题、动物独特的生存问题。 令人惊讶的是,他设想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有自我意识——甚至连鸟也有承认自我意识的节。

结果,我们就没有必要把以伦理对待为问题的牛、猪、狗、猫等生物当作没有自我意识的处于欲望水平的动物来考虑。 这样,人的生的欲望和与之不同的动物对生的欲望的对比就被隐藏了起来。

在偏好功利主义中,人和狗的生命作为程度问题是可以比较考虑的。 在结合权利概念的生存权视角下,对动物固有生命的理解不被纳入视野,而是拟人化融入人类社会的生存理解之中。

———-村松聪早稻田大学文学学术院教授1958年生于东京都。 上智大学哲学系毕业,研究生毕业后赴德国慕尼黑大学留学。 曾任横滨市立大学国际综合科学部应用伦理学担当副教授,现任早稻田大学文学学术院文化构想系教授。 专业是近现代哲学,主要基于德伦理的伦理学、生命伦理等应用伦理学。 关于个人论、他者论、身心论也在继续研究。 ———-

这里有个小tips~1296334825  备注:汇汇圈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29633482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x002.com/16143.html